根据《金沙官方登录入口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规定,为保证一年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教学副院长
成 员:各系主任和教学秘书
职 责: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本学院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
(二)监察小组
组 长:副书记
成 员:团委书记、专职辅导员、一年级辅导员及学习委员
职 责: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等。
第二条 接收条件
(一)符合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学院规定的转专业考核条件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关专业(类)。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收: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4.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5.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有不及格成绩的;
6.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
7.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接收计划
根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一年级各专业接收计划分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人,信息安全专业2人,人工智能专业1人;“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学生接收计划:人工智能专业1人。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转专业总评成绩构成
转专业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70%。
2.转专业录取方式
通过本学院选拔考核的学生按转专业总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据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第五条 考核方式、内容
转专业选拔考核由本学院组织进行,具体方式如下:
考核内容:91DFC0006 大学数学C(高等数学I-1)+计算机常识
考核方式:闭卷笔试
考核时间:2小时
考核要求:总分100分,其中大学数学C(高等数学I-1)90分,计算机常识10分。
第六条 考核安排
(一)学生按照学校规定,依据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报名申请转专业。
(二)学院组织考核,公布考核成绩,同时公布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公示3日。
(三)学院公布总评成绩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和网站公示,公示3日。
(四)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类)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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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2日